坏蛋小说

第三十章 挑明 (第1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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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字,正想着怎么回答的时候,他朝我挑挑眉毛说,“无往不胜就是我!”那表情就好像说,你的名字我绝对会知道的,我从来不会输。

我这才想到,原来吴胜就是“无往不胜”啊!这名字取的……别说,还真不错。我起了恶作剧的心理,于是苦丧着脸说,“唉,公子你无往不胜,我可是屡战屡败啊。”

吴胜又一挑眉,他好像很喜欢这个动作,他“哦”了一声说,“原来姑娘名叫屡败?”

我点头大方承认,“对,吕是双口吕,柏是柏树的柏。”其实这名字和我名字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了。

“吕柏?”吴胜口中念了几声,方便记住,然后笑着点头,“果然是屡战屡败啊!哈哈哈……”

他和他的人都进了包厢,换我一人站在走廊吹冷风,他是一语双关吧?耸耸肩,管他呢,反正不是我真名,他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,还是给我亲爱的张优笙做吃的去吧!

高高兴兴的去了小厨房,闻香居总店有三个厨房,一个是酒楼饭店的厨房,另外两个都是小厨房,方便老板他们开小灶的时候用。因为张优笙也住在闻香居里,就和绵山镇那边的一样,沿着后院有一条小路,通往后面的三进小院,还很大呢。还有个小厨房就在那里了,那里也是张优笙他们住的地方。他们可不像我,只住在客房。

在小厨房做好东西后,我找了个食盒装好,马上又去了张优笙的“办公室”。我已经习惯把他工作的地方叫“办公室”了,这样也感觉是“办公室恋情”嘛,多浪漫。

张优笙还坐在里面忙着公务,听到我的脚步声,就依声抬头来看我,微微一笑,“来了。”

我点头,“恩。”

把手中的食盒提起来给他看,“瞧,做了很多好吃的,你坐过来,我们一起吃。”

他不喜欢在他的书桌上放别的东西,所以另外一边放了张矮桌,能在这边吃。我跪坐在软垫上,把食盒里的东西都放在桌子上,看到他还坐在书桌前,只是眼睛看着我,移也不移一下,我脸一红,嗔了一声,“过来呀!要我去请你啊?”

张优笙不说话,只是笑着起身,然后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。

他今天穿着一身宝蓝色的衣服,衣襟边边都用银线绣着好看的花纹,他穿的还是很少,衣服也不是棉的,难道有功夫在身的人能用内力保住体温吗?那可真不错呢,要是我有武功,我是不是也可以大冬天的只要风度不要温度了?

他双眼温柔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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